上海市罕见病基因编辑与细胞治疗重点实验室(筹) 开放交流条例
发布日期:2025-09-25
一、上海市罕见病基因编辑与细胞治疗重点实验室(筹)实行开放建室,鼓励国内外 学术交流。
二、与国外学术开放交流包括:不定期邀请国外著名学者讲学、短期交流;外派技 术骨干,尤其是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到国外知名实验室短期交流;与国外著名科学家或实 验室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形式有合作实验室、合作课题研究、联合培养研究生等。
三、实验平台同时向全国各院、校、所及其实验室开放。不定期邀请国内著名学者 讲学和短期交流,欢迎国内学者,尤其是青年科技人员和临床医师等,通过合作课题、 联合培养研究生、自带课题和技术进修等方式来实验室进行相关科学研究。研究的专用 费用主要由各专项项目经费提供。
四、为鼓励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开展罕见病基因编辑与细胞治疗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实验室设立专项开放课题项目基金,开展由实验室中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下 称“本院”)的 PI 为主要负责人之一的开放课题项目研究。开放课题项目、具体申请 条件、流程和评审标准等由实验室制定并定期发布,执行期 1 年(具体执行期以当年度 开放课题申请指南为准),每项 1 万-10 万元。鼓励中青年科研人员与实验室主要 PI 联 合申请。申请者按项目申请格式提交申请材料,由学术委员会择优录取。录取者必须遵 守实验室以及实验室依托单位的所有相关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