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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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025
上海市罕见病基因编辑与细胞治疗重点实验室(筹) 开放交流条例
上海市罕见病基因编辑与细胞治疗重点实验室(筹)开放交流条例一、上海市罕见病基因编辑与细胞治疗重点实验室(筹)实行开放建室,鼓励国内外学术交流。二、与国外学术开放交流包括:不定期邀请国外著名学者讲学、短期交流;外派技术骨干,尤其是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到国外知名实验室短期交流;与国外著名科学家或实验室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形式有合作实验室、合作课题研究、联合培养研究生等。三、实验平台同时向全国各院、校、所及其实验室开放。不定期邀请国内著名学者讲学和短期交流,欢迎国内学者,尤其是青年科技人员和临床医师等,通过合作课题、联合培养研究生、自带课题和技术进修等方式来实验室进行相关科学研究。研究的专用费用主要由各专项项目经费提供。四、为鼓励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开展罕见病基因编辑与细胞治疗相关科学研究工作,实验室设立专项开放课题项目基金,开展由实验室中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下称“本院”)的PI为主要负责人之一的开放课题项目研究。开放课题项目、具体申请条件、流程和评审标准等由实验室制定并定期发布,执行期1年(具体执行期以当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为准),每项1万-10万元。鼓励中青年科研人员与实验室主要PI联合申请。申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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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025
上海市罕见病基因和细胞治疗重点实验室(筹)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上海市罕见病基因编辑与细胞治疗重点实验室(筹)开放课题经费管理办法(2025年1月1日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上海市罕见病基因编辑与细胞治疗重点实验室(筹)(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本着“开放、流动、合作、竞争”的原则特设立开放课题项目,支持与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研究项目,并鼓励应用基础和交叉学科研究和前沿的探索研究,为规范实验室建设经费的使用,使其发挥更好的支持和激励作用,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经费所指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经费。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鼓励中青年科研人员及本实验室研究人员申请。共分为三大类: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本科生培育项目。第三条开放课题经费从实验室运行费预算中支出,用于资助开放课题研究,专款专用。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严格按照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科研管理办法执行。本年度获批的开放课题结题后,将择优遴选1-3项优秀课题给予滚动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为1-10万元。可根据实际申报和经费情况适当调整。第五条实验室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科研项目按进度如期完成,督促科研经费按预算正常使用,承担相应的
